国有企业人员兼职规定
国有企业⼈员兼职规定1、不得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领取薪酬及其他收⼊。2、兼职,是指在完成本职⼯作的前提下,利⽤业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