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岗前培训实施方案
新教师岗前培训实施方案为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新任教师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经教育局研究批复,拟对新招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现制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