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全国律协劳动保障法委员会宣告成立
全国律协劳动保障法委员会宣告成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简称劳动保障法委员会)今日在京成立。 自1986年以来,中国劳动制度的改革越来越深入,特别是1995年1月
全国律协劳动保障法委员会宣告成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简称劳动 保障法委员会)今日在京成立。 自1986年以来,中国劳动制度的改革越来越深入,特别是 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以后,劳动合同 制度更加深入人心。伴随着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化,旧的劳动管理 体制与新的管理体制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劳动争议案件大量增 加,如何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弱势群体劳动者合法权 益、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摆在全国律协的面前。 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十次会议研究决 定,成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姜俊 禄担任该委员会主任。 2002年3月9日劳动保障法委员会在北京大学召开成立大 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董力、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 劳动和社会保障司副司长闫宝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 庭长孙华璞、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理事长陈英到 会祝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宗泽、秘书长吴明德参加了成 立大会。副秘书长冯秀梅主持了成立大会。 成立大会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筹备组负责人姜 俊禄作了筹备工作报告;吴明德秘书长宣读了《关于成立中华全 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的决定》和专业委员会 第1页 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