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乡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方案
建立城乡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方案为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职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对用人单
建立城乡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方案 为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水平,充分发挥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职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劳动保 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监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为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号)、《省劳动保障 监察“两网化”建设指导意见》(人社发〔〕号)、《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 设实施方案》(沈人社发〔〕87号)精神和国家、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的 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以下简称 “两网化”)建设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按照《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 规划纲要》要求,以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高 效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任务下移、体系延伸的工作格局。以 强化街道、社区一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量为基础,构建、街道、社区(村)联动 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以完善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有效组织监察机构队伍并充分 延伸信息网络,实现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全覆盖和动态监管,进一步推进劳动 保障监察工作由被动反应式向主动预防式转变,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 关系和谐及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制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以“抓环境·促提升”为 目标,建立健全覆盖,科学、规范、高效,以服务为主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体制; 充实一线监察执法力量,细化落实网格监管责任,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以街道和社 区(村)为基础,划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在街道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社区 (村)设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站,并建立企业监察协管制度,将各用人单位全面纳 入网格监管范围,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矛盾化解在基 层。依据全“金保工程”网络,建立涵盖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体系,利用就业和社 会保障基层平台与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管理平台,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数据 库,实现对用人单位信息的及时准确采集、对用工行为的科学动态监管和对劳动保 障违法行为的超前预防与化解;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系统的升级改造, 建立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联动和监控管理平台,完成劳动 保障监察由信息资源数据库型向适时监控管理型的转变。 具体目标。各街道在年9月底,制定完成本区域(含经济区)“两网化”建设实 施方案;年12月15日前,完成本辖区(含经济区)网格划分,开展用人单位信 息采集,建立用人单位纸制档案;年12月15日前,街道、社区(村)全部实现 “两网化”管理。 三、主要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的含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规定,按照管辖区域内用人单 位的数量和监管难度,依托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以街道、社区(村)为基础 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一网格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劳动监察工作人员与协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