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领用管理办法[修改版]
第一篇:物资领用管理办法JJMGS物资领用管理办法 1、目 的: 为了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加速存货周转、减少库存资金占用、提高存货资金占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指导思想:
第一篇:物资领用管理办法 JJMGS 物资领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加速存货周转、减少库存资金占用、提高存货资金占用效益、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指导思想: “” 在保证公司运转正常的前提下,使库存资金占用无限趋近于零库存,规范物资领用程序,确保物资 领用准确、及时。 3 、具体规定: 3.1 物资领用坚持以需定用原则,各使用部门必须按照本部门物资需用计划领用,通常情况下,不得 3.2 无计划、超计划领用,如有特殊情况发生,需经分管物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持领料单领取物料。为 有效降低库存,坚决杜绝过量提报物资需求计划现象的发生,在非生产时期内,各部门所提报的物资在到 10 货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材料领用手续,将所报物资全部领走,严禁寄存现象的发生,如出现过期 500 未办材料领用手续或未将物资全部领走,每延一周(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考核物资提报部门元;生 95%50010 产时期物资计划部门提报材料耗用率小于时,考核人民币元,提报材料耗用率每降低个百分 500 点,增加考核物资计划部门元,不列入考核的物资有备品备件,经公司同意的各种积压物资,设计变 更等购进的未使用的专项物资。 3.3 物资管理部门不定期对物资领用部门的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积压物资金额为基准对物资领用 65005 部门进行考核,凡有超过个月的积压物资,考核物资领用部门元,每增加万元积压物资增加考核 50055 金额元,不足万元按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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