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钢铁企业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冶 金 工 业 部一九八六年总 说 明 1、本规定适用于钢铁企业两段设计项目的初步设计,小型项目中技术较简单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简化。有条件的大中型项目应按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