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工作制度1、设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审计科、医务科、护理部、主要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2、设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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