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科交接班规章制度
销售科交接班规章制度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工作地点,逾时不到视为迟到。有事必须请假,不请假或无故脱岗视为旷工。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时不能擅自离岗,应及时与班长或者科长说明情况,听从安排。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