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演出协议书(确定版)
文艺演出协议书(确定版)协议书甲方:秀山县总工会秀山县安监局乙方:秀山立辉演艺公司因工作需要,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
文艺演出协议书(确定版) 协议书甲方:秀山县总工会秀山县安监局乙方:秀 山立辉演艺公司因工作需要,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 权利、义务,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项目:重庆市第三届“安全伴我行职业健康 文艺节目”创作、编排及制作。 二、节目内容:花灯二人传(舞蹈)、醒悟(小品) 三、节目完成时间:20**年5月10日前四、节目制作地 点:乙方自行选定五、合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自行负责节目创作、编排及制作,所需服 装、灯光、音响、舞台、演员等,以保证编排及演出需 要。 2、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约定的两个节目录制成 光盘交付于甲方; 3、若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节目并制作成光盘,由 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按照《合同法》有关 规定予以赔偿。 1 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