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之年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XX年-2020年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上海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20XX年-2020年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上海市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 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 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 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采取综合措施,控 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合理分布。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完善综合服务,建立、健 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 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统计、教育等行政管理部 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相关管理工作。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 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民都应当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 划生育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并应当配备相应的专 职或者兼职人员。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