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自然和谐共处思想
人和自然和谐共处思想 当代环境道德、生态伦理和自然权利论等“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在神州大地的传播,是对我国人际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意识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有些习惯于仅仅从人的角度出发
人和自然和谐共处思想 当代环境道德、生态伦理和自然权利论等“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的思想在神州大地的传播,是对我国人际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 意识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有些习惯于仅仅从人的角度出发研究 人与自然关系的人,对新的环境道德、生态伦理和自然权利论从理论 上提出了质疑,其中以刘福森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3 期发表的“自然中心主义生态伦理观的理论困境”(以后简称刘文) 的文章比较具有代表性。为了促进保护环境、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 谐共处的思想、理论和风气的发展和普及,笔者拟对刘文提出的若干 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和商榷。 一、对目前有关环境道德、生态伦理和自然权利论的各种观念和 主张到底属于哪个“主义”,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有两种基本观点: 一是人类中心论,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赞美、突出人的智慧、力量、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二是自然主义, 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共性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赞美、突出大自然。 这两种观点经过漫长的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发展过程的冲洗,目前已分 化形成三种典型的观点:一是“极端的人类中心论”,即认为“人是 1 40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