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1、门(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2、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3、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