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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 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 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 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 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 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 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 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 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 会审。 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 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 部门。 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 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 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