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鼓励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德宏州鼓励在职工作人员攻读 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全州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全州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德宏州鼓励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