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食品GMP(2010年修订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
中国保健品GMP (2010修订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修订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
中国保健品(修订版) GMP2010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规定了保健食 品生产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成品、生产管理、 质量管理和文件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 欺骗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各机构和 人员职责应当明确。 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 制的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 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 5% 工总数的。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 业日常管理,应当熟悉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本规范的实施负责。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