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文件格式管理规定
公文文件格式管理规定公文文件格式管理条例 第一章 格式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文一般由眉首、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 公文眉首一般包括文件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等内容。 1、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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