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docx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的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 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明 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 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的发生,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质号《危险性 [20**]87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方法》及相关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改建、扩建、 装 修和拆掉等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工 程在 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 重大不 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范围 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 称 “专项方案”),是指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 计的 根底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 全技术 措施文件。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 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 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开展论证。超过一 定规模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五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