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本(五篇)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 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 及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确保董 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 第三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1、公司董事会秘书;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3、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5、 公司各部门及各所属公司的负责人,即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 所属全资控股公司负责人和委派到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该部门和该公 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____%以上的大股东; 第1页共 29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