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建[2007]157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闽财建[2007]157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活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维护工程发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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