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法学方法论的基本问题(下)

王利明:法学方法论的基本问题(下) 法官应当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通过法律解释,将法条中包含的规范要件与效果解释出来,而不是简单地“依据……条,判决如下”。实践中,有关的判决书常常是列了20页的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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