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2号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业经2005年5月13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