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奖申报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申报实施细则1 总 则1.1为提高工程质量,提升创优水平,规范工程质量奖的申报工作,依据《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

工程质量奖申报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提高工程质量,提升创优水平,规范工程质量奖的申报工作,依据《中国建筑工 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 质量评价标准》和各省市工程质量奖评选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1.2“” 工程质量奖的申报实行自愿申报、限额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 1.3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符合工程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工程。 2 申报条件 2.1 申报工程应是报建手续齐全合法的工程。主要包括:计划任务书或批准立项报告、 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 2.2 申报工程应是竣工资料已在公司归档,竣工验收后使用一年以上,并已备案的工程。 2.3 申报工程应符合申报各质量奖评选办法的面积和规定,工程应一次成优,并获得相 “” 应级别的建筑结构示范工程的工程。 2.4 申报工程应是符合国家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工程。 2.5“”“” 申报工程应获得相应级别文明工地或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工程。 2.6 申报工程必须结构安全,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要求的工程。 2.7 桩基、地基、各种幕墙、室内环境、建筑物沉降、环保、防雷、消防、建筑节能、 电梯、人防、水质、空调等检测合格并验收合格的工程。 2.8 申报工程被评价机构评价为优良的工程。 2.9 公司独立承建的住宅小区。 2.10 建设单位支持申报,不拖欠工程款。 2.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予申报: 初装修的住宅工程; 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 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 超过规范规定的结构裂缝; 超过规范的不均匀沉降; 40% 住宅工程入住率低于的工程; 保修期出现屋面、多水房间渗漏的工程; 受到业主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的工程; 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工程;

腾讯文库工程质量奖申报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