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领导干部职务调整制度

领导干部职务调整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制定本办法。

领导干部职务调整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能上能下、 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制定本 办法。 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群众公认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调整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以年终考核、平时考察、 工作考评、党风廉政考核、干部监督联席会通报情况、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结果等作为依据。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可以考虑调整不胜任现 职: (一)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中,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态度暧昧的; (二)党性原则差,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对上级决策、决 议执行不力,工作拖延、打不开局面,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组织领导能力差,决策水平低,连续两年完不成工作 第1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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