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操作方案
常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操作方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按照国务院、湖南省关于校舍安全工程的统一部署及《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
常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操作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按照国 务院、湖南省关于校舍安全工程的统一部署及《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 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目的是为我市 下一阶段校址、校舍鉴定、加固等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第二条 校舍安全排查范围:我市城乡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 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址、校舍。2008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 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排查,其原鉴定报告进入本次排查 资料,排查内容不完整的(如校址、消防安全等)应重新排查补充完 整。 第三条 校舍安全排查主要包括:校舍场址安全排查、校舍建筑 安全排查、校舍消防安全排查。 1.校舍场址安全排查:组织国土、规划、水利、地震、气象、 安监等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专家逐校进行专项评估,通过查阅资料和实 地踏勘,对校舍场址遭受地震、洪涝、台风、雷电、地质灾害等安全 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提出是否安全,是否需要迁移避险和需要专门实 施专项鉴定的意见。 2.校舍建筑安全排查:组织设计、监理、勘察、高等院校、质 监等单位及相关专业技术专家进行逐栋评估,通过查阅每栋校舍档案 和实地踏勘等方式对校舍基本情况和建筑的安全隐患、抗震能力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