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制度
2020春季开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