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营业部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营业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管理有序、经营稳健、责权明确、运行安全的证券经纪业务体系,促进证券营业部的规范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证券营业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应在公司授权
证券公司营业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管理有序、经营稳健、责权明确、运行安全的证 券经纪业务体系,促进证券营业部的规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营业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 经营活动,同时接受公司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证券营业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享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经营 自主权,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对证券营业部的经营策略、经营效益和经 营安全负责。未委派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由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行 使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对证券营业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由公司营销管理总部 具体负责管理。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证券营业部进 行职能管理。 第二章职能 第五条证券营业部是公司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是经营业务的 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经营管理活动。 第六条证券营业部应贯彻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理念,树立证券营业部 “xx” 的良好形象,打造证券的服务品牌。证券营业部在经营活动中应 贯彻公司统一的企业形象和战略方针。 第七条证券营业部应积极开拓市场,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策略, 通过各种合法的竞争手段,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努力完成公司下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