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管理

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鼓励和引导科技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推进科技资源开 放共享,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一

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鼓励和引 导科技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 享,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提升全社 会研发投入,更好地发挥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作用,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券是政府向中小微企业免费发放,鼓励其购买我省或 省外科技资源和创新服务的一项普惠性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开展科技 创新创业活动,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第三条 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科学数据中心、科技资源库等科研基地平台,以及财政投入形成 的科研设施仪器等条件资源,应积极面向社会开 放共享,主动为中小微企业服务。 第四条 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公开普惠、自主申领、鼓励创新、资源共享、专 款专用、据实列支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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