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判决书

浙 江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0)浙商初字第3号原告(反诉被告):新昌金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新昌县城关镇横街33号。法定代表人:金云庆,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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