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居住小区、居住组团、零星住宅等(以下统称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依法维护业主和开发建设单位正当权益,发明良好居住生活
2021年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