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水协议
供热水协议甲方(供热水方): 乙方(用热水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热水和用热水(以下简称供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供 热 水 协 议 甲方(供热水方): 乙方(用热水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热水和用热水(以下简称供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供水地点、方式 1.供水地点: 2.供水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第二条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机械式热水计量表;供用水双方按照此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 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2.计量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 3.乙方若要移位用水计量装置,必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否则视作不具备用水条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水。 4.乙方不得发生故意使计量装置失效、失真的行为,否则将视作盗用行为,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按供水管线同径水表额定流量与盗用时间的乘积予以赔偿。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停 止供水,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需恢复供水,按新用户重新办理相关手 续。 第三条供水价格及结算方式 1.供水价格现由物价局核定为人民币40元/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 照物价局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3.供水费用的结算公式为:物价局公布供水价格×乙方当月用水量 4.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供水费用,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向甲方交水费,交费时 甲方提供水费清单。 5.乙方对用水计量或水费结算有异议时,应先缴清水费,然后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