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民悦房改房产权认定问题的复函
关于唐民悦房改房产权认定问题的复函(建住房市函[1999] 005号)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你司(98)司公函018号函和(99)司公民便字02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目前
关于唐民悦房改房产权认定问题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