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
《汕头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第117号《汕头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已经xx年11月25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届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汕头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