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长庆油田分公司水电厂(以下简称水电厂)所辖生产生活区域等施工作业中的有关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依据《长庆油田分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庆油田分公司水电厂(以下简称水电厂)所辖生产生活区域等 施工作业中的有关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 发生,依据《长庆油田分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技术规范标准等,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脚手架是一种临时搭设的、可供人员在其上施工、承载建筑、设备和 物料的平台。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水电厂所属各单位(包括厂监管的多元经济单位)及承揽 水电厂施工任务承包商的任何金属(木)脚手架作业活动,包括搭建、拆卸、移 动、提升、改建和使用脚手架作业。 第二章脚手架作业管理要求 第四条 脚手架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应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应有许可票见附 件),并详细说明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和应急预 案。 第五条 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或基层单位负责人组织生产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 行现场调查,识别脚手架作业对生产区域的具体影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提出 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第六条 由施工单位编写脚手架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等级划分逐级办理 作业许可票,批准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进行脚手架作业。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具有脚手架作业相关资质;脚手架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 具有相应资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允许进 行脚手架作业。 第1页共9页

腾讯文库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