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集体人身不测伤害保险合同 集体人身不测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章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任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能够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企业集体办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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