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浅析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浅析摘要: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检察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在起诉环节对案件进行程序分流的一种方式。体现了国家公权力对个体私权利的尊重,对普通公民基本的人文关怀,既能防止给犯罪嫌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浅析 摘要: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检察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在起诉环节对案件进行程序分流的 一种方式。 体现了国家公权力对个体私权利的尊重,对普通公民基本的人文关怀, 既能防止给犯罪嫌疑人带来诉讼负担,又可以使其免受短期自由刑的处罚,同时还 可以减轻监狱看管和改造犯人的压力,减少司法资源的耗费,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新修 当今被不少国家普遍运用的暂缓起诉原则对我的司法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一次正式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方式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并将 附条件不起诉纳入该程序中,不仅标志着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化扩大,更加体现了对 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因此笔者认为值得学习和研究。本文将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国内 外现状出发,就其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中的具体适用作浅显分析,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 未成年人 附条件不起诉 自由裁量 完善 建议 关键词: 引言 附条件不起诉在国外又被称为暂缓起诉或延缓起诉,20世纪中早期起源于德国 和日本,是西方审前程序中检察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方式之一。虽然在其发展的过 程中一直伴随着理论上的争鸣,如被认为违背宪法原则、扩大了检察官自由裁量权 易造成权力滥用等,但附条件不起诉还是以其蕴含的独特司法价值存在下来,并得 到了广泛的发展,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纳入司法制度。近年来,面对犯罪总量 的激增和诉讼负担的加重,为了解决司法资源有限、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办案效 率,不少地方检察机关在实践中进行了附条件不起诉的试点工作。为附条件不起诉 制度在我国的建立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去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修正案》,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纳入其中, 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与国际的接轨。但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附条件不起诉的适 用对象、适用条件、救济制度、监督机制等问题仍存在较大争议,亟待理顺和完善。 本文将对现有制度的价值和适用进行分析,并对其完善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 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概论 (一)概念 附条件不起诉(有的称暂缓起诉、暂缓不予起诉或缓起诉等,成为各不相同), 是指检察机关对于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其犯罪性质、年龄、处境、犯罪危 害程度及犯罪情节、犯罪后的表现等情况,认为没有立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必要而 依法作出的附条件的暂时不予提起公诉的制度。其具体内容是检察机关要求被附条 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定的考察期限内履行特定的义务,如果犯罪嫌疑人按要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