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史》课程综合成绩评定实施细则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综合成绩评定实施细则 为贯彻学校“五大教学改革”精神,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激发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兴趣,根据本课题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专题教学改革方案》并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综合成绩评定实施细则 为贯彻学校“五大教学改革”精神,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 革,激发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兴趣,根据本课题组《中国近 现代史纲要专题教学改革方案》并接合教学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评定细则实施班级 12食品科学1;12生物技术1;12信息工程1;12信息工程2; 12网络工程1;12化学1;12高分子材料1;12高分子材料2;12 电信1;12电气自动化2;12电气自动化3 二、本课程成绩评定细则 本课程成绩综合评定坚持平时成绩、课外阅读和期末考试成绩并 重,注重考察学生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评 定比例为: 综合评定成绩=平时成绩×10%+课外阅读(作业成绩)×30%+期 末考试成绩×60%。 1、平时成绩 ⑴、平时成绩主要由考勤和课堂表现评定成绩构成,各占50%。 ⑵、考勤成绩基本分为50分,每次课堂点名缺席一次扣10分, 缺席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10学时)以上者,取消本课程成绩 评定资格并不允许参加补考。 ⑶、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踊跃回答问题、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讨论或 参与案例教学演示等每次加5分,课堂表现评定成绩累加上限为50 分。凡在课堂教学活动中不服从教学安排,故意扰乱教学秩序等违纪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