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装修申请批复
二次装修申请批复单元号:2410单元 档案编号:TL/HZ/GJ-2410经对装修申请内容及部分报送图纸审核,具体图审意见及施工注意事项如下:•一、 同意按送审图纸进行以下施工项目:1、 轻钢龙骨石膏
二次装修申请批复 2410TL/HZ/GJ-2410 单元号:单元档案编号: • 经对装修申请内容及部分报送图纸审核,具体图审意见及施工注意事项如下: 一、同意按送审图纸进行以下施工项目: 1 、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212 、厘钢化玻璃做隔断。 3 、拉丝不锈钢栏杆。 4 、墙面贴墙纸。 5 、强弱电安装。 二、不同意按送审图纸进行以下施工项目:不允许封堵入户门。 12 三、需补交的图纸资料:、重新递交平面布置图,更改封堵入户门的图示;、消防系统图 四、注意事项: 1. 未经申报批准,不得随意改动烟感器或喷淋头、消防卷帘、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同时不得放置 任何物品遮挡消防设施或妨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2. 本大厦为一类高层建筑,装修所用材料须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具体使用部位 使用材料所作的要求;选材时不得采用可燃材料,局部使用的胶合板均需按规范要求在基层面 涂防火涂料。 3. 改动消防,必须由本大厦原施工方恒力机电公司在相应消防报警系统中重新编写地址码,变更 烟感位置图。 4. 改动中央空调盘管风机,必须由本大厦原施工方恒力机电公司接入中央空调系统,拆装空调前 必须做好消防烟温感、喷淋、空调风口保护和密封, 5. B1 强弱电电线应分开敷设,灯具不得直接安装于级材料上,如射灯、石英灯、暗藏灯表面高 B1,A 温部分靠近级材料时须采用级材料。 6. 天花内电线敷设须采用穿镀锌钢管套管施工,线管内应无接驳口,并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7. 通往消防通道的门口应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出口指示灯。 8. 2410P^16KW 原单元配电负荷为,请按此配置用电。业户如需增容,须另行办理增容手续。 9. 不允许拆除和改动预留给排水位置的间隔墙体。 10. 隔墙应尽量与玻璃幕墙框架对齐,不允许直接和幕墙玻璃面对接间隔。 11 拉丝不锈钢栏杆安装不得固定在幕墙主体框架上,不得在幕墙铝合金上钻孔。 ・ 12. 60301.2~1.0mm)U60270.8mmU 天花承载龙骨应是XX(的型轻钢龙骨;天花覆面龙骨应是XX型 60cm0.81.0cm 轻钢龙骨;承载龙骨与覆面龙骨的水平安装距离应不大于;天花覆面板应为 〜 硅钙板 13. 所有靠幕墙处的收边、收口不得对幕墙框架结构、铝框、铝板及围护板材进行钻孔、剔凿等破 2-3cm 坏性施工,同时所有靠幕墙的施工部位应退出幕墙玻璃面,不得压住幕墙玻璃附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