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事务办201X年工作总结
新社会事务办201*年工作总结社会事务办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打算今年以来,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街道党委“一六三”工作思路,脚踏实地、勇于创新,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
新社会事务办201*年工作总结 社会事务办201*年工作总结及 201*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街道党委“一六三”工作 思路,脚踏实地、勇于创新,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 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这个主题,不断“创新、规范、提升”民政工 作。一年来,在街道各社区、部门、站所的大力支持和社会事务办全体同志共同努 力下,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简要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201*年工作情况 (一)民政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救助工作。今年3月份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 社会救助会议,全面部署了全市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 量大,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对我区城乡困难群众进行普 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及时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截止10月底,我区城市 低保新增9人,增加后低保覆盖率达0.16%;农村低保新增126人,增加后低保 覆盖率达1.45%。 今年根据潍民字【201*】4号文件、潍民字【201*】56号文件的要求连续两次及 时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目前,我区共有低保家庭211户,397人,其中:城 市低保家庭7户,16人,保障标准由去年的280元/人/月提高到300元,全年人 均月补差 264.8元,救助水平比201*年209.72元增长了26.26%;农村低保家庭204户, 381人,低保标准由去年的1000元/人/年提高到1200元,人均月补差达86.4 元,比201*年70.72元增长了22.17%,201*年我们共发放城乡低保金37.9万 元。救助资金的增加、低保标准的提高和救助面的扩大,使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得 到及时救助,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是医疗救助水平不断提高。截止目前,救助患大病农村困难群众23户、农村低 保2户和10名五保老人,发放救助金7.2万元。切实解决了患病贫困群众的实际 困难。 三是认真做好优抚工作。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的通知》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文件精神,调整了伤残军人、三属、复员军 人、参战参核、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关于调整一级至四级 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将因病四级伤残军人护理费调整至720元每 月,因公三级护理费调整至961元每月。截止目前,我区有各类优抚对象138 人,全年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生活补助款、优秀士兵优待金等共计68.25万 元,为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用5.7万余元,较好地维护了的各类优抚对象的合法权 益。 同时,根据市局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工作的目标要求,由专人负责零散 烈士纪念设施的调查统计工作及抗美援朝烈士名录的搜集、整理工作,为明年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