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检验报告管理规定
化验室分析报告管理规定分析报告是检验机构分析测试工作的最终成果,其检验质量直接 体现了一个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的好坏。为此对检验报告作如下规 定:分析报告必须符合一定格式、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
化验室分析报告管理规定 分析报告是检验机构分析测试工作的最终成果,其检验质量直接体现 了一个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的好坏。为此对检验报告作如下规定: 1 分析报告必须符合一定格式、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 取样日期、分析日期、代表量、标准代号、检验项目、控制指标、实测数 据、检验结论、分析人、复核人、审核人。 2 分析报告的填写、所有项目应填写齐全、不空项。应无差错,不得 涂改。 3 分析报告的填写要符合: 3.1 报出的数值一般应保持与标准指标数字有效数值位数一致。 3.2 对于杂质的测定、如果在规定的仪器精度如试验方法的情况下没有 检测出数据、只能以“未检出”的字样报出结果,绝不能报或“无”, “0” 也可以报小于指标。 3 如果检测出杂质的含量远离指标界线时(指小于),报出结果可保留 .3 一位有效数字。 4 检验数值报出的注意事项 4.1 平行测定的结果超过标准规定的误差,此平均值不能报出。 平行测定的结果如果其中一个测定值为合格,而另一个为不合格时, 4.2 此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不能报出。在这种情况下应增加测定次数,多次测定 的结果按有关数据处理规定进行。 数字进行修约时要注意,凡产品检测数值在界限数字时,不允许采用 4.3 修约法;对超出标准中规定允许偏差数值,也不允许修约。例如,规定氢 氧化钠中氯化钠的含量为不大于可测得的数据为此时判定 5.0%,5.02%, 产品也为不合格。 分析报告是重要的质量记录,应作为化验室质量记录的一部分,按年、 5 月装订好,做好标识,保存期为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