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转型
《劳动合同法》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转型 [摘 要] 对待《劳动合同法》,企业只有真正懂得了在合理、合法前提下趋利避害,而不是僵硬地执行或逃避,才能实现企业和劳动者的双赢。《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
《劳动合同法》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转型 [摘要]对待《劳动合同法》,企业只有真正懂得了在合理、 合法前提下趋利避害,而不是僵硬地执行或逃避,才能实现企业和劳 动者的双赢。《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工作流程要求更细致和严密。本文从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和人力资源外 包二方面阐述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转型。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劳资关系 我们习惯将《劳动合同法》称为新《劳动合同法》,之所以称为 “新”,不仅因为《劳动合同法》本身是一部新颁布的法律,还因为 它不是对《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制度的简单修改,而是对劳动合同 内容有诸多新的表述,它在更加系统化和可操作性的同时,还吸收了 市场经济国家在劳动关系规制方面可借鉴的内容,开始与国际接轨, 新法有别于原《劳动法》。这个“新”字,也意味着我国企业的人力 资源管理需要更新用工理念,需要更新人力资源发展战略。 一、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高 度作出的战略决策,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需 要和谐的劳资关系。《劳动合同法》以人为本,讲求和谐。该法明确 提出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要求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树立 一个理念:即在对企业进行治理的过程之中,要始终强调以人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