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河中心小学教代会实施细则》
《王家河中心小学教代会实施细则》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实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推进学校改革发
精品文章 《王家河中心小学教代会实施细则》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实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 要职能,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 促进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重 要途径之一,根据我校教代会相关制度,制定本细则。 一、提案的范围: (一)属下述内容,可列入提案: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建议; 2 、有关学校改革发展与管理重要事项的意见或建议; 3 、有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综合治理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4 、有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人事制度改 革、后勤笤 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5 、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要事项的意见或建议。 (二)下列问题不列为提案: 1 、同我国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问题; 2 、属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内部的问题; 3 、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4 、属于部门可以解决的日常工作问题。 二、 提案的提出: (一)提案在代表中征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