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人身安全作业标准资料
行车作业人身安全通用标准1、班前禁止饮酒,班中按规定着装,佩带防护用品。2、顺线路走时,应走两线路中间,并注意邻线的机车、车辆和货物装载状态。严禁在道心、枕木头上行走。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
行车作业人身安全通用标准 1、班前禁止饮酒,班中按规定着装,佩带防护用品。 2、顺线路走时,应走两线路中间,并注意邻线的机车、车辆和货物装载状态。严 禁在道心、枕木头上行走。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等. 3、横越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及脚下有无 障碍物。 4、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该机车、 车辆较远处通过。严禁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越。 5、必须横越列车、车列时,应先确认列车,车列暂不移动,然后由通过台或两车 车钩上越过。勿碰开钩销,要注意邻线有无机车、车辆运行,严禁钻车。 6、不准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里坐卧或站立。 7、严禁扒乘运行中的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接发列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应熟知站内一切行车设备.并随时注意使用情况,如遇设备发生异状或变化 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采取安全措施。 2、接发列车时,必须站在《站细》规定地点,随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动态。 3、向机车交递凭证时,须面向来车方向,交后跑速回到安全位置。 4、折叠式授受机竖起后.必须插好插销,用完后及时恢复定位。接车时应站在授 受机来车方向的前方。 调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1.必须熟知调车作业区的技术设备和作业方法。以及接近线路的一切建筑物的形 态和距离。 2.上下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⑴上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⑵在站台上,上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⑶在路肩窄、路基高的线路上和高度超过l.1米的站台上作业时,必须停车上下。 ⑷蹬乘内燃、电力机车作业时,必须在机车停稳时再上下车(没有便于上下车脚 蹬的调车机除外)。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