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制度
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努力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和中央、省、市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我县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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