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积分考评制度实施细则
东营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积分考评制度实施细则东营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积分考评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做好机构编制信息宣传 工作的积极性,更加充分地发挥机构编制信息宣
东营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积分考评制度实施细则 东营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积分考评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做好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 作的积极性,更加充分地发挥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围绕中心、服务 大局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市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积分考评制度,根据信息宣传 内容类别、发布媒体层次、信息发布量、工作成效及影响力等,对各 县区编办、市编办各科室单位、市直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 进行量化积分。 第二章积分范围 第三条单位和个人在市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刊物、工作信 息、网站发表的稿件。 第四条单位和个人在市级以上媒体、工作信息、网站发表的与机 构编制工作密切相关的稿件。 第五条信息宣传稿件、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研究课题、工作实 绩等得到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获得评选奖项,或工作得到市级 以上推广的,纳入积分范围。 111231 第六条年度积分计算周期为一年,即每年月日至月日。 第三章目标任务 第七条各县区编办每年在省级以上机构编制系统内部刊物、工作 22 信息发表理论文章、研究课题类稿件不少于篇、信息类稿件不少于 篇(条),在市编办内部刊物、工作信息发表理论文章、研究课题类 44 稿件不少于篇、信息类稿件不少于篇(条);在中央编办网站发 45 表稿件不少于篇(条),在省编办网站发表稿件不少于篇(条), 12 在市编办网站发表稿件不少于篇(条)。 第八条市编办各科室单位每年分别在中央和省编办内部刊物、工 1 作信息、网站各发表稿件均不少于篇(条),在市编办内部刊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