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暂行办法-正文(1)大全[修改版]

第一篇:周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暂行办法-正文 (1)大全周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实施暂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农村教师的积极性,着力稳定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教师队

-(1) 第一篇:周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暂行办法正文 大全 周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实施暂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农村教师的积极性,着力稳定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鼓励引导中青年 教师扎根乡村学校,确保乡村教师留得住、教得好,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群众满意的教育,根 20131 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年中央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 [2013]106 通知》(教财函号)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2014]73) 政策的通知》(陕教人号精神,现拟定周至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暂行办法。 一、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时间 201511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拟从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对象范围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范围和对象为二曲镇学校以外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在 “”“” 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及离退休人员不享受生活补助,三区、三支等享受国家其他政策补助人员不在享 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之列。 三、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基本原则 1.2.3. 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的原则;坚持向偏远艰苦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坚 持向乡村小学以及乡村教学点倾斜的原则; -1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行按月公示、季度兑现、一年四次、支付到账的教师实名制发放办法,全年按 12 个月计发。具体如下: 1. 各实施学校按月对享受补助人员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公示内容含人员岗位、到岗情况、考 787111075 核结果、享受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设专栏,并附教育局举报电话:。 2.A4 各实施学校每月初的第一周上报上一月人员到岗情况公示结果及清晰可辨的公示图片(纸打印)。 各中心学校要在镇域内小学及中心学校同时公示,并将结果由中心学校每月汇总上报。 3. 教育局根据公示结果汇总各校人员情况后,统一核发至学校账户,由学校按照发放相关要求支付到个 人账户。 4.3 乡村教师按照本人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单位考核结果享受相应生活补助。请事假月累计超过个 30%550%10 工作日的,扣发当月补助的;累计超过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补助的;累计请事假超过个 工作日或不能完成当月工作任务并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当月生活补助。经组织安排外出学习人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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