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关键特殊岗位的退休人员丰富的经验优势和“传、帮、带”作用,依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返聘原则因工作需要,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关键特殊岗位的退休人员 丰富的经验优势和“传、帮、带”作用,依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方面 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返聘原则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退休的、身体健康且具有独特专业技术及中 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返 聘。 二、返聘条件 (一)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及具有中高 级技术职称。 (二)身体健康且经体检合格。 (三)男性年龄一般在60至65岁、女性年龄一般在50至60岁 之间,超过本范围的,不再返聘。 三、返聘期限 返聘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分为定期和临时返聘两种。定期聘用一 年一聘;临时聘用是针对项目技术、科研攻关等特殊岗位工作中的疑 难问题,一事一聘,聘期不超过6个月。 四、返聘程序 1、定期返聘:由返聘人员所在部门或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返聘 部门签字同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签署返聘意见,报公司总经 理批准后签订聘用协议书。 2、临时返聘:由需要聘用退休人员的单位或部门,向公司人力资 源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返聘的理由和返聘的起止时间等。公司人力 资源部在审核后并征得拟返聘人员本人同意后,签署返聘意见,报公 司总经理批准后签订聘用协议书。 返聘人员聘用期满后,如需继续返聘的,按以上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