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38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