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河道管理办法》
《泰安市河道管理办法》(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自xx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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