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是检验清产核资工作质量,确保清查全面、程序规范、数据准确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面总结清产核资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为保证我区农村集体资产清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是检验清产核资工作质量, 确保清查全面、程序规范、数据准确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面总结 清产核资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为保证我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 资工作质量,规范检查验收程序、方法和内容,根据中农办、农 业农村部、自治区及市的相关意见和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 我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检查验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总体检查验收时间从20xx年5月8日起至7月30日结束, 为期近3个月。请镇、村两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机构按 照时间安排自行组织相关自检自查及检查验收工作。 (一)村级自查。20xx年5月15日-5月20日。 (二)镇级检查。20xx年5月21日-5月27日。 (三)区级核查。20xx年5月28日-6月4日。 (四)市级抽查。20xx年6月5日-6月15日。 (五)自治区级抽查验收。以自治区安排时间为准。 二、检查验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的意见》(中发〔2016〕37号); 2.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 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农 第1页共 10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