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贯彻实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
贯彻实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向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做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有关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一、我县教育工作
贯彻实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向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 十次会议做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有关情况的 报告,请予审议。一、我县教育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现状目前,我县共 有各级各类学校346所,其中小学273所(国办小学5所、乡镇中心小 学及完小119所、村办小学149所)、中学49所(高中7所、国办初中 1所、乡镇初中41所)、职教中心1所、成教中心1所、教师进修学校 1所、特教中心1所、乡镇成人学校20所。全县中小学共有在校生 147687人(含在园幼儿11700人),其中高中12000人(含职中2300 人),初中50340人(含特教80人),小学73647人。在编教职工7923 人。全县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8.44%,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 78.12%,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50.25%。小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分别 为99.99%和99.9%,初中生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9%和96.3%。多年 来,我县坚持把发展教育作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工程,深 入贯彻落实《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 努力使基础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我县以迎接“普九”复 查为契机,大力推进“普九”完善工程,我县在办学条件、教育装备现 代化、教师队伍素质、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又有了长足的进步。 1998年,我县被省政府评为“普九”工作先进县。在巩固“普九”成果 的同时,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自1998年以来,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